卫生健康人才职业技能培养项目
共同发起单位: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

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《卫生健康人才职业技能培养项目2023年11月考试通知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10-23 来源:

各实训基地及学员:

根据卫生健康人才职业技能培养项目工作计划安排,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布的《卫生健康人才职业技能培养项目2023年11月考试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知晓并贯彻执行。


国家开放大学

2023年10月23日




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

关于卫生健康人才职业技能培养项目

2023年11月考试的通知

根据我中心工作安排,现将卫生健康人才职业技能培养项目培训后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
一、考试专业

应急救护与自救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、中药药剂、西药药剂、心理健康指导、生殖健康调理技术。

二、报名条件

已报名参加卫生健康人才职业技能培养项目,并完成相应线上、线下培训课程的学员。

三、考试方式和考试时间

考试方式:远程在线考试。

考试时间:2023年11月18日上午9:00-10:00。

四、考试工作安排

(一)考前准备

1.考生在考试前须认真阅读远程在线考试规则(附件1)、考生须知(附件2),按要求布置考场、熟悉考试各项规定和要求。

2.考试相关设备和软件。

(1)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(必须带摄像头和麦克风);

(2)必须使用谷歌浏览器(2022年及以后版本)访问考试页面。

考生应严格按照要求准备考试环境,如因设备和软件故障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,责任自负。

(二)模拟考试

1.考生于11月13日开始,可登录我中心官网(www.21wecan.com)考试评价-技能人才评价-考生入口-准考证查询及下载,下载准考证。

2. 11月14日9:00至15日20:00,考生自行安排时间,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链接地址参加模拟考试。

3.技术支持:模拟考试期间如遇技术问题,可点击在线客服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-8866-999(仅负责考试系统技术咨询,咨询时间:11月14-15日14:00-20:00)。

特别提醒:所有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模拟考试,测试考试环境、核对考试专业、熟悉考试流程。凡因未参加模拟考试,致使无法进行正式考试的,后果自负。

(三)正式考试

1.考试当天,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链接地址参加正式考试。

2.本次考试采用直播、录播监考方式进行全程监督、记录,同时采用人脸识别、切换屏幕记录、智能行为分析识别等技术手段识别违规违纪行为。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违规违纪行为,本次考试成绩无效。

3.技术支持:考试期间如遇技术问题,可点击在线客服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-8866-999(仅负责考试系统技术咨询,咨询时间:11月18日8:30--10:00)。

五、成绩及证书查询

考试结束后,我中心官网将适时发布成绩和证书信息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1.考试提供一次免费补考机会。本次考试未通过的考生(不包括缺考、违纪考生),自动滚动至下一批次考试,未按期参加补考视为自动放弃免费补考机会;

2.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,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,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。

附件:1.远程在线考试规则

2.考生须知


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

2023年9月26日





附件1:远程在线考试规则.pdf

附件2:考生须知.pdf